国际商务合同的履行
国际商务合同的履行
1.进口合同的履行
作为买方的进口人在签订国际商务合同后即开始合同的履行工作。以常见的FOB进口合同为例,履行程序一般包括信用证开立和修改、运输和保险合同签订、审单付款、报关报验、接收货物等程序,必要时还要增加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1)信用证开立和修改
进口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到开证行填写开证申请书,在交付一定押金并支付手续费后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内容随即经通知行告知出口人,如果出口人提出修改信用证,那么进口人同意后会要求开证行修改相应条款,如装运期推迟、装运港/卸货港更改等。经确认后的信用证条款是议付行和开证行确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唯一依据。
2)运输和保险合同签订
在接到出口人货已备妥、准备出运的通知后,进口人将立即向承运人租船订舱,并在约定装运期安排船舶到达指定港口,随后通知出口人准备货物装船工作。
因为FOB条件下,货物越过装运港指定船舷后的风险将由进口人承担,为避免信息传递不畅导致的漏保或保险不及时现象,进口人一般选择预约保险的服务方式。所谓预约保险即进口人和保险人就未来进行运输的货物签订预约保险合同,保险费用的核算以“进口货物装船通知”或其他文件为依据,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利用这种方式,进口人有效规避了风险。
3)审单付款
出口人提交单据后,开证行会根据所开立的信用证对所提交单据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随后开证行对外支付货款,进口人则利用自有外汇或通过向银行购汇支付
货款。在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进口人还要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
4)报关报验
根据海关规定在货物到达口岸后,向海关申报,提交相关文件、缴纳进口关税,并办理相关进口手续。属于法定检验的货物还需要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报验。
5)接收货物
在办理进口手续后,到承运人指定仓库提取货物,或者通过代理安排货物内陆运输,送达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销售地。
6)索赔和争议解决
如果进口人认为所接收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国际商务合同的要求.则可能依据商务合同向出U人索赔,或者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赔,再或者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提交必要的商务合同(或者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破损证明、检验证书、公证证书等。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或者拒绝索赔,在协商无果后,还可诉诸法院或者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
2.出口合同的履行
作为卖方的出口人在签订国际商务合同后即同时开始合同的履行工作。以CIF出U合同为例,履行程序一般包括备货报验,催、审、改信用证,安排运输和保险,报关报验,制单结汇,办理出口核销和出口退税等程序。如果对方提出索赔,还可能要经历理赔和争议解决过程。
1)备货报验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准备数量充足、品质可靠的出口货物的过程就是备货过程。由于有船货衔接问题,备货时间的把握非常重要,否则可能导致仓储成本的提高,影响物流效率。同时,所准备货物应该与合同中对包装、品质、数量的要求一致。备齐货物后应按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请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获得检验合格证书。
2)催、审、改信用证
在备货的同时,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提醒进口人按时开立信用证,必要时根据备货进度的要求催促对方迅速开出信用证。
得到来自开证行的信用证后,出口人应当认真、仔细地对所开立的信用证进行审核。一方面审核信用证的真伪、开证行的资质,另一方面审核信用证条款的合理性,特别要审查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的规定是否一致。如果两者不一致,就要向进口人要求修改信用证。否则,可能导致符合信用证规定却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符合合同要求却不能满足信用证要求的尴尬局面.导致结汇困难或者因为违约而被对方提起损害赔偿。
3)安排运输和保险
待信用证审核通过后.可以安排租船订舱,并在适当的时候安排集装箱的调拨和装箱T:作,或者直接将货物集中到港区,准备装船。同时,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为避免漏保,出口人也可以选择预约保单的形式。
4)报关报验
出口报关在货物装船前完成,出口人应依据海关法填写出口报关单,提交海关要求的文件,经海关查验货物后,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5)制单结汇
制单结汇即货物装船后,出口人制作或取得信用证要求的相关文件,通过本地银行收取
货款的过程。业务中常用的单据有以下几种。
(1)发票
常用的发票也称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是出口人给进口人开立的供货清单,包括出票日期、合同号、收发货人名称、装运工具、运输起讫点、包装、货物品名、数量、付款条件、单价、货款总额等信息,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需要注意的是,发票金额不得高于信用证最高金额,否则无法结汇。同时,发票上对品名、数量等内容的规定应与信用证条款以及其他单据内容相一致,否则可能造成收汇困难。
除此之外,业务中还存在其他类型的发票:
①海关发票(customsinvoice)-—-应某些国家海关要求而填制的固定格式的发票,主要用于进口报关;
②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应买方要求而开出的估价单,用于申请进口许可证
或者申购外汇;
③领事发票(consularinvoice)--是进口国领事馆制定的格式发票,出口人填写后由领事馆签章证实,在一些国家可以代替产地证明办理报关手续;
④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invoice)制造厂商开出的说明出口国出厂价格的发
票,是进口国海关查验是否“倾销”的参考文件。
(2)汇票
汇票中付款人、收款人等事项的填写一定要遵循信用证的要求。
(3)提单
特别需要注意提单中关于收货人一栏的填写。
(4)保险单
保险单中包括保险人、收益人的名称、保险金额、承包险别等事项。保单日期不得晚于提单日期,否则会遭到银行的拒付。
(5)装箱单和重量单
装箱单(packinglist)列明所运出货物的种类、规格和数量,重量单(weightmemo)列明每件货物的净重和毛重,两份单据都是进口海关核对进口货物的重要依据。
(6)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和普惠制单据
检验证书包括品质证书、数量证书等多种,随出口国地区和合同的要求不同而差异
巨大。,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oforigin)是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一般由公证处或工商机构签发。我国由贸促会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签发,用以办理相关国家的进口手续。
普惠制单据则是为适应普惠制国家要求而由授权机构签发的凭证,用以办理减税。
6)办理出口核销和出口退税
出口核销,简单来讲就是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向外汇管理部门(外汇管理局)报送银行出具的收汇证明以进行核对的制度,随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放开,一些满足条件的企业,如国际收支申报率为100%的企业、上年度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企业、近两年没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企业也可以自动核销。不能自动核销的企业在完成出a货物报关后,首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
销单向外汇局交单,再在银行办理出U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通过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经缴纳的某些税收(如我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降低出口产品的税收负担,鼓励出口的制度。近年,我国出口退税的规模和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都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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